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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下列人员已经在榆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用人单位,请下列单位在10日内到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领取鉴定结论,公告期限60日,逾期不领者视为送达。  

 

榆  劳  编  号

用 人 单位

被 鉴 定 人

身 份 证 号

榆劳鉴字[2023]1154号

盘锦佳迪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牛*志

23062319840601****


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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