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下列人员已经在榆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用人单位,请下列单位在10日内到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领取鉴定结论,公告期限60日,逾期不领者视为送达。
榆 劳 编 号 | 用 人 单位 | 被 鉴 定 人 | 身 份 证 号 |
榆劳鉴字[2023]1067号 | 江苏朔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飞 | 61272819930821**** |
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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