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助领取的相关问题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9-07-15
|
联系人姓名
|
陈**
|
身份证号
|
6127**************
|
手机
|
183****6095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根据人社部发【2017】40号文件的通知,职工提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可以从失业保险处领取一定提升补贴。不知道榆林地区这边是怎么规定的?
|
回复人名称
|
zcfgkzg
|
回复时间
|
2019-07-1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留言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费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证、社保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