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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下列人员已经在榆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用人单位,请下列单位在10日内到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领取鉴定结论,公告期限60日,逾期不领者视为送达。  

 

榆劳编号

用人单位

被鉴定人

身份证号

榆劳鉴字[2025]1405号

南京利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王*厚

14212819****01****

 

 

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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