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00934W/2020-0012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 2020-09-0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2020年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
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省委全会、市委全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就业扶贫、行风建设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全力以赴做好应对疫情、稳定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常态化就业供需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和监测,认真落实“免、返、缓、补”等援企稳岗政策,积极推进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服务,落实中省市稳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深入实施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调整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实施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与促进疫情返岗工作成效相挂钩举措,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健全就业形势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失业登记和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建立月度分析研判制度。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系统,扎实做好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工作。完善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响应机制,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青年见习、就业启航计划以及“三支一扶”计划。扎实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标椎规范,强化失业登记工作,积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稳妥做好去产能等结构调整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制定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意见,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落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扎实推进信用乡村建设,全年新增发放不少于3.1亿元。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行动,选树创业典型,打造优质创业品牌,提供高质量创业服务。
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就业导向,以企业职工和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为重点,充实完善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及时调剂资金,推动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强化技工院校培训作用,开发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大规模开展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有力支持促进稳就业工作。
优化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10”是指按照中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10项主题活动,“N”是指各地自行开展的创新服务和特色活动)。积极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保障服务,实施农民工返岗“点对点”帮扶计划。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深入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提升发展质量。做好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工作部署,继续做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业人群应保尽保。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抓好失业、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落实。加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小微企业参保。
强化基金监管,健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严格防控基金管理风险。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整合优化信息系统资源,建立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内控到位、标准统一的服务模式,推进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人社领域各项待遇入卡,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电子社保卡签发与应用。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持续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扬榆专业技术人员对口人才支援工作,定期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检查考核,组织实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作。全面实行高级职称评审信息化,有序推进中级职称评审信息化。
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企业新型学徒制。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系统管理。加快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技工学校办学质量水平。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制度建设,落实支持和鼓励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基层和高层次人才招聘力度。按照国家部署,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检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绩效工资,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覆盖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根据国家部署,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和省市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彰奖励等工作。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大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力度,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工作。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工作。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开展2020年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制定和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出台我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平工资文件。
深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适时修订完善我市配套规范性文件。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动在建项目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和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加强工作调度和重大违法案件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配合做好省上2019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的考核,并做好2020年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深入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细化完善调解仲裁制度,全面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调裁衔接、裁审衔接,创新指导全市调解仲裁案件办理,确保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农民工社会融合评估,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完善新生代新业态农民工权益维护政策制度,做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推荐工作。
五、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深入实施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增强就业稳定性,提升就业质量。因人因需提供就业帮扶,巩固扩大新社区工厂、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就业成果,加大返乡创业支持力度,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扬榆劳务协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就业率。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贫困县区技能扶贫行动。落实为贫困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和完善对贫困县区的职称倾斜政策,做好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加强人社扶贫成效宣传,推进人社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加强系统行风文化建设,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动态调整,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减证明材料,总结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推动人社相关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人社公共服务规范承诺制。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加大多层次业务培训力度,深化“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强化常态化监督,探索建立评价制度,做好我局网上信访、百姓问政、12345热线、局门户网站的留言回复工作及日常信访维稳工作。持续开展窗口单位调研暗访全覆盖,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平台群众反映问题答复工作,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七、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推进法治建设。组织编制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实施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全面推进人社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深入推进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全市一体化的人社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一网通办”,加强人社基础信息库建设,继续做好基础数据的整理、归集,拓展大数据应用场景,提高宏观决策分析能力。切实做好人社系统网络安全工作。提升12333电话服务能力。加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规定,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