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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00MB2900934W/2022-002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2021年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时间:2022-01-28
来源: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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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人才人事体制机制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主动把工作纳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把党建各项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律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 防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二、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充分发挥稳就业专班作用督导政策落实落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加大对就业形势的分析和研判,积极防范和处置就业风险。加快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建设,开展稳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实施市场吸纳、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推进等政策措施。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就业援助,提供“一对一”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扶持力度。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选工作。

   (二)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农民工实名制动态管理,全面推行“秦云就业”小程序,开展就业精准帮扶。全面运用农民工社会融合评估成果,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举办双创相关系列活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家政康养等专项培训计划、新业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组织实施好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的培训工作,促进技能就业、技能稳岗、技能增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选树一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机构,探索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准备工作。落实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二)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三)加强基金风险防控,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推进扩面工作。全面启动社保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数字化机制。

    四、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一)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培训机构监管,组织企业、院校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稳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水平。

   (二)实施人才服务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遴选推荐我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第六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评选。全面落实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三)按照省人社厅安排,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做好2021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工作。以省人社厅信息系统为依托,积极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配合省人社厅做好第二届“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遴选工作。

   (四)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做好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推动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和完善事业单位地区津贴补贴政策、体现消防员职业特点的工资政策。

   (五)做好建党100周年相关庆祝、表彰等工作。加强对市级和市级以下表彰保留项目的政策指导、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审核申报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控制临时性表彰项目的审核申报。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提升创建示范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继续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

    (二)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支付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指导,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

    (三)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配套政策。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应用管理,全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落地。加强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好根治欠薪专项考核。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动全市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扩面,开展“金牌调解组织”第一批培育和选树。全面畅通“绿色通道”,继续开展“护薪”行动。实现调解仲裁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落地。持续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创新方式开展调解员仲裁员分类培训。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开展仲裁机构业务评价。

    六、做好乡村振兴的政策落实

健全人社帮扶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就业扶持,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做好苏陕劳务协作工作。巩固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致贫返贫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继续实施政府代缴保费政策。持续加强脱贫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做好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工作衔接、机制衔接。

    七、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促进“打包办”从事项简单整合向流程深度融合转变,落实省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一件事”服务的意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彻底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免申即办,实现“政策找企、政策找人”。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强化常态化调研暗访,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力度,开展“局(科)长走流程”,全面落实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强督查通报,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开展特殊情况“代理办”“上门办”。发布人社服务电子地图。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开展常态化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备战区域赛和全国赛。

    八、持续抓好基础性工作

   (一)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确保人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创新调研工作机制,加强调研成果转化。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人社法治建设,开展重点领域人社立法调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编制实施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人社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系统平安建设。

   (二)开展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加快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推广应用,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民生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系统“数据共享”,不断加大业务信息采集,加快业务数据整合,实现“一人一数”。扩展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覆盖范围。完成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和监管系统接入工作。完善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健全12333电话办事服务能力和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推进智能化技术应用。切实做好人社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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