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0MB2900934W/2026-0000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 2025-10-30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人社函〔2025〕353号 |
| [ 名 称 ] |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函 | ||
类 别:C
签发人:吕明辉
榆政人社函〔2025〕353号
尊敬的宋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讲解员综合素质的建议》(第60号)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现根据部门职能,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三类岗位,讲解员聘用到管理岗位还是专技岗位是由用人单位决定的。目前确实还没有讲解员晋升职称的相关序列,我们会向上级部门反映此类情况,期待相关政策的出台。
您对提升我市讲解员综合素质的建议切实可行,在此表示感谢。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李浩,电话:0912-352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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