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0MB2900934W/2025-0005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 2025-10-22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人社函〔2025〕388号 |
| [ 名 称 ] |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函 | ||
类 别:A
签发人:吕明辉
榆政人社函〔2025〕388号
艾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们主要有以下几项政策:
一、着力发挥民营经济吸纳就业作用,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储备,加大对民营企业促进就业政策倾斜力度,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开展民营企业“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积极引导动员企业商会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招聘。
二、加密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提供就业岗位信息2万条以上,大力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清单,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选聘2000名以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到民营企业就业见习。
三、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制造业、数字领域、新职业、现代服务业、县域技能人才、新技师等“六个一批”技能人才加大培训力度,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推荐”项目化技能培训。
四、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至15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底。从2026届困难毕业生起,按新标准发放。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联系人:韩谡 电话:0912-389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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