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0MB2900934W/2025-0007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 2025-10-30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人社函〔2025〕359号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函 | ||
类 别:A
签发人:吕明辉
榆政人社函〔2025〕359号
尊敬的惠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必修课程体系的提案》(第261号)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现根据部门职能,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2025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榆林市第八中学、米脂中学、米脂县第四中学招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3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是依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印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组织实施。“第八条招聘计划由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额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内容包括招聘的人数、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等需要说明的事项。设置招聘岗位专业时,专业名称应当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招聘计划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招聘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确认。”
再次感谢您能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李浩,电话:0912-352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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