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热线:0912-12333人工自助服务,点击进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博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榆政人社发〔2024〕44号

发布时间:2024-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社局、文旅局,市文旅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0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物局《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8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8号)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中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就2023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博群众文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从事艺术、图书资料、文博、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具备艺术、图书资料、文博、群众文化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职称相关系列馆员;

2.获得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任现职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10年),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含12年),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5.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其中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本条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三)艺术系列申报条件

关于艺术系列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0号)文件执行。

(四)文博系列申报条件

关于文博系列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8号)文件执行。

图书资料系列申报条件

关于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8号)文件执行。

(六)群众文化系列申报条件

关于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要求任助理馆员以来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具有ISSN、CN刊号)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论文需提供查询网址。

)外语(古汉语)条件

对外语(古汉语)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职称外语(古汉语)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自主评价。

)计算机条件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自主评价。

(九)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从2019年开始,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未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它条件

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学习时间扣除)。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2.评审政策倾斜

(1)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条件的,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2)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3)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4)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执行。

3.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艺术图书资料文博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分别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文旅局负责实施,具体要求不变。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区、部门的推荐文件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各1份。汇总表要严格按照备注说明逐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县市区申报人员提供县市区职改部门出具的空岗证明,市直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册》;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

(五)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需用A4纸打印,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1份,需用A3纸打印;

(七)提供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聘书、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认证表、任现职期间取得的成果奖励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期刊论文;

(八)报送评审材料时要一并收取申报人员电子版照片,格式为:蓝色背景、JPG格式2寸照片、建议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100K,电子照片命名格式为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例如:张伟&612701197010101010

(九)破格晋升人员需提供破格单行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榆政人发〔2008〕204号)文件精神,严格职称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二)各级各部门在职称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政策、程序办事,必须坚持岗位公开、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坚决禁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三)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按当年职改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申报职称,严禁超岗或占其它单位岗位评审职称。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在开展材料报送前,要认真学习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公布本单位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公开评审条件。做好职称文件的传达学习工作。

(二)申报人提出晋升申请,出具各种证件(原件)及能证明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所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推荐办法,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报者所具备的各项条件及较详细的工作实绩等。要做到“职称政策、考评推荐办法、岗位情况、申报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签字逐级上报,公示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各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被评审对象的岗位职数、学历、资历业绩等。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三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对于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的单位要停止该单位两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它要求

(一)上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表》,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材料袋底部和两侧粘贴打印有县市区、单位、姓名、申报资格、专业的字条;

(二)申报材料中要求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报送,报送原件要另行装袋,凡复印件,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市直单位要需经主管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原件;

(三)上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论文著作不装订外,其余材料要严格按:身份证、入职文件(有专业年限要求的提供)、空岗证明、学历学位证(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考核证明、公示证明、参评人员承诺书、业绩成果、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查询网址、截图)、个人总结等顺序整理成册;

(四)申报材料以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以正式文件报送,凡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五)有关任职年限、专业工龄等计算时间,截至到2023年12月底为止。

表格下载:所有表格均可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七、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市直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查;县市区的,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查。市职改办对审查合格的评审材料签署意见后送交市文化系列中级评委会办公室。申报材料务于2024年3月11日至22日前报送市职改办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及市直主管局在规定报送时间内,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年度评审材料。请提前与市职改办进行预约。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文旅局职称负责科室。

联系方式:0912-3891327 (市人社局)

0912-3880239 (市文旅局)

 

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8日







推荐新闻
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