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林市高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惠丰雅苑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2〕52号)的规定,榆林市高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惠丰雅苑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建设单位榆林市博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榆林市高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施工总承包榆林市高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建设单位榆林市博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榆林市高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到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以银行结算为准。
公示期限:2024年5月31日—2024年7月1日
联系电话:0912-3591081
联系单位: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单位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劳动保障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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