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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榆阳区西尧则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15:51:07作者: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2〕52号)的规定,榆阳区西尧则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建设单位榆阳区大河塔镇人民政府,施工总承包榆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建设单位榆阳区大河塔镇人民政府向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建设单位榆阳区大河塔镇人民政府,施工总承包榆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到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以银行结算为准。

公示期限:2025年9月9日—2025年10月9日

联系电话:0912-3591081

联系单位: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单位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劳动保障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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